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万安桑园水韵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万安美丽渔场基建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万安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2.2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
2.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3.1招标内容:本工程为佛山市顺德区万安桑园水韵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项目-万安美丽渔场基建工程。本项目对位于万安村万一、万二片区的基塘以及万安示范河涌南北路周边建设林荫生态廊道、“美丽渔场”大门及标志牌、温室大棚提升、科普展示长廊以及管护房外立面提升等景观提升工程;对位于麦朗村东南片区的池塘进行改造升级。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2招标控制价为:3045785.27元。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园林绿化诚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130.221.232/yllhcx/website/main.jsp)中办理登记。
4.2.2佛山市园林绿化诚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130.221.232/yllhcx/website/main.jsp)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3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4.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被“信用佛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处罚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园林绿化诚信管理平台(网址:http://219.130.221.232/yllhcx/website/main.jsp)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匿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报名时现金交费,随即领取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图纸光盘等。收标时凭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2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 9 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 8 月 15 日17时30分止(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进行报名。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6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1室。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龙江镇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
9.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龙江镇政务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9.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万安村民委员会
地 址:龙江镇万安村委
邮 编:528318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57-2336835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邮 编:528305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0757-2887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