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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富村沙富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 发表时间:2023-09-27 17:25:27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富村沙富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沙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心沟款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382.52万元 ,工期:120日历天 。

本工程为沙富村沙富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顺德区龙江镇沙富大道。该工程分别为AK段(沙富村委-康帅庙);BK段(沙富市场-沙富农博广场),总长约为2310.95米。道路两侧均为居民楼,现状路面均为水泥砼面层。本次工程对AK段、BK段人行道进行改造,拓宽主路面,破除现状二级路,清除现状树,重新铺设排水管及雨水口;新建混凝土路面6187.62平方米,新建人行道3783.34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

3.5.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3.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为准。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7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

3.7.1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至少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7.2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述相关规定一致。

3.7.4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6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4.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4.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28  日至2023年  10  月  10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报名需提交资料: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报名不需要提交资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9  月  28  日至2023年  10  月  10  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6.2 招标文件收费标准:每份人民币500元,现金交费。标书一经售出,恕不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0  月 16  日下午3:00 ,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文华路文化中心二期大楼四层开标 1 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65000.00 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龙江镇政务网 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经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后,统一在“龙江镇政务网”(网址:http://www.shunde.gov.cn/longjiang/)上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投标人收标时凭招标文件内的投标邀请函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无投标邀请函原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合理低价法。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沙富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923281966

地    址:顺德区龙江镇沙富村

邮    编:5283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28872056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洲大道中东丽后街5-7号

邮    编:528305


电话:0757-26624166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文海西路龙光尚街1座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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